2026年1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正式實施,為養寵行為劃出“紅線”寵物。新法對飼養動物干擾他人生活、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罰“加碼”,罰款從最高500元提至1000元;驅使動物傷人,按故意傷害他人處罰,力度也相應提高。
新法還新增兩類處罰:一是違規出售、飼養烈性犬等危險動物;二是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致其傷人寵物。如違法養烈性犬被警告後不改正或傷人,可處拘留或罰款;遛犬不拴繩傷人,最高罰1000元,情節重可拘留。
以往此類行為未納入治安處罰,僅追究民事責任,存在真空地帶寵物。新法提高處罰力度、拓寬情形,提升違法成本,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
天眼查專業版資料顯示,截至目前我國現存在業、存續狀態的寵物相關企業超537.5萬家寵物。其中,2025年新增註冊相關企業超152.2萬餘家,從企業註冊數量趨勢來看,近五年間,寵物相關企業的註冊數量呈現出逐年增長的態勢,並在2025年達到頂峰。
從區域分佈來看,海南省、廣東省、浙江省寵物相關企業數量位居前列,分別為超74.3萬餘家、67.9萬餘家和51.8萬餘家寵物。排在其後的是湖北省和河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