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更換燈具觸電死亡,茶顏悅色門店被罰不冤

極目新聞評論員 紀平

1月12日,重慶市渝中區於2026年1月12日釋出一起觸電亡人事故的調查報告燈具。2025年10月15日22時56分許,在重慶來福士商場01層88、89號茶顏悅色品牌門店處更換燈具作業現場發生一起一般觸電亡人事故,導致1人死亡。

羽絲飲品公司,作為茶顏悅色品牌門店管理公司,未嚴格執行區域總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未開展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未及時發現並消除陳某某無電工特種作業操作證進行燈具更換作業的事故隱患;對陳某某燈具更換作業現場的安全監管缺失,未監督教育陳某某按照規則佩戴防觸電勞動防護用品;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開展安全檢查,未及時處理陳某某無電工特種作業操作證進行燈具更換作業、未斷電且未佩戴防觸電勞動防護用品情況下作業的安全問題燈具。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第四十一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由區應急管理局對羽絲飲品公司進行行政處罰。(據1月12日澎湃新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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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中稱,茶顏悅色區域管理公司重慶茶悅你我公司曾在2024年8月15日與益鴻裝飾公司簽訂《建店工程框架合同》,就茶顏悅色品牌門店裝修專案達成合作協議燈具。死者陳某某,是益鴻裝飾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某某無電工特種作業操作證,不具備電工特種作業資格,在未斷電且未佩戴防觸電勞動防護用品的情況下進行燈具更換作業,導致觸電,觸電時長約15秒,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讓人覺得奇怪的是,在雙方有裝修合同的情況下,為什麼要處罰茶顏悅色的門店管理公司?不少網友叫屈,認為羽絲飲品公司不可能盯著裝修公司的每一名員工按安全規章辦事燈具。其實,對照當地應急管理局網站相關原文,就能找到答案。

調查報告細節顯示,更換燈具並不在裝修合同之內,且更換時間是在營業期間而不是裝修期間燈具。另外,更換的燈具並不是裝修公司安裝的,而是商場自帶的公區燈具。是門店認為燈具過暗而聯絡陳某某個人來更換,不存在裝修售後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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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顏悅色的門店管理公司讓陳某某來更換燈具,理應負安全監督責任,既要檢視陳某某是否有相關資質,現場施工是否具備條件,也要督促陳某某安全施工燈具。值得一提的是,燈具更換作業還沒有得到商場物業管理公司的審批。綜合來看,陳某某10月15日在重慶來福士商場01層門店進行燈具更換作業,應由羽絲飲品公司負責作業現場安全管理。所以,羽絲飲品公司被處罰並不冤。

帶電作業非常危險,應該做好人身安全保障燈具。調查報告顯示,作業高度達到3.5米。如果羽絲飲品公司透過物業審批或者讓物業公司更換,讓有資質的工作人員進行更換,採取有效防範措施,事故可能就不會發生。

處罰茶顏悅色的門店管理公司,並不是誰紅誰沒有理燈具。這起悲劇提醒人們,不要以為更換燈具是小菜一碟,帶電作業沒有問題,資質無關緊要。不管是誰,都應該按安全生產流程來,必須一絲不苟,更不能麻痺大意。殊不知,危險就藏在漫不經心當中,所有人都當以此為戒。

(來源燈具: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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